推进省直管县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1日起,我省共青城、瑞金、丰城、鄱阳、安福、南城6个试点县(市),正式入轨运行省直管县体制。22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并印发了《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该目录包含了1487项管理权限。

  据了解,我省6个省直管县市被赋予的1487项设区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包括:国家和省管理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审批;财政预、决算、部门决算工作;城乡规划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等。

  我省明确,对省政府及其部门下放给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规定需采取授权或委托等方式下放的外,试点县(市)均直接享有。对省本级目前保留的392个大项278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除目录已明确下放给试点县(市)的外,全部由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对省直部门和设区市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县(市)因设备条件、技术力量等暂时难以承接的,可向省直部门和设区市提出申请、暂缓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