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被判全责 网友:干得漂亮  

  时下,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已经在一些人身上根深蒂固,甚至已经成了一种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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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由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旦这样的事故发生,在理赔问题上,不少汽车司机都抱怨称,自己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日前,萧山一辆电瓶车闯红灯出事故,交警是这样判罚的……

  事故现场监控

  时间:2017年9月26日中午11时35分许

  地点:萧山永辉路与机场城市大道口

  经过:电瓶车驾驶员沿永晖路由北向南,左手拿着手机边打边开,在机场城市大道路口,无视红灯继续前行,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汽车相撞。电瓶车驾驶员受伤了,两个车也有车损。

  交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违反信号灯通行,左手持手机未持把手,造成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伤者不但医药费要自己负责,还要对轿车修理费负责。

  对于交警的责任认定,很多网友表示……

  其实,这已不是个例。

  前段时间,浙江临海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交通事故,引发广泛关注。

  9月12日中午12点30分,临海市杜南大道与环城北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手骨骨折。

  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未遵守信号灯通行,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伤者不但医药费要自己负责,还要对轿车修理费负责。

  治理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从小处讲,是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从大处讲,是制止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事实上,非机动车及行人在闯红灯之前,是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结果的,但依然放任了自己的行为。

  在这里,仍旧要提醒广大车友,注意行车安全,切莫分心驾驶!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也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知法守法、守护平安。

  来源:浙江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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