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开展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职工:

  经研究,12月5日起恢复开展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工作。我们将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分批次组织现场鉴定,具体安排将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jiangxi.gov.cn/)中公告。再次鉴定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安排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鉴定,有此类情况的或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人员,请提前电话告知。

  联系电话:0791-86386126

  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