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湖区开展
有奖征集疫情防控线索的通告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在西湖区开展有奖征集疫情防控线索工作,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有境外旅居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未及时报告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
2.从省外来(返)区未及时报告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
3.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以上人员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线索征集方式
可采取当面报告或拨打热线电话等方式进行线索提供。提供线索人员应说明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违规事实的相关证据等详细情况。
三、线索奖励标准
1.提供有入境未满28 天(第一入境点+第二入境点)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信息、线索,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500元奖励。
2.提供从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区)或其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区)、宣布全域 管控地区来(返)区未及时报告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 员信息、线索,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200元奖励。
提供从本土疫情尚未清零省份,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地区来(返)区未及时报告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信息、线索,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200元奖励。
提供从本土疫情已清零省份来(返)区人员信息、线索的,不予奖励。
3.提供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人员信息的,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200元奖励。
4.提供人员线索查证后,该人员经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再奖励线索提供人10000元。
四、其他事项
1.提供的线索在入境、国内重点风险区域来(返)西湖区人员主动报备、社区网格员等工作人员排查出以及公安大数据推送的人员信息排查出之前,方按有效线索统计。
2.通过窃取、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得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投机举报、故意谎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桃花镇、各街道负责对线索进行甄别并审核,经西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准后,符合奖励标准的,将第一时间通知线索提供人领取奖励;线索核实无效的,不予奖励;多人提供同一有效线索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匿名提供线索的,不予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西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3 月 16 日

来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