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激发消费市场活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进一步落实“稳低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区印发了《南昌经开区推动房地产业稳增长促发展购房消费补助实施办法》。

  推动购房消费

  推动购房消费办法有契税补贴和购房现金赠送两种,两种办法可同时享受。

  契税补贴

  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凡在我区购买商品住宅和非住宅(含二手房),且2025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的50%对买受人予以补贴。以上契税实行先征后补,由区财政全额保障。

  购房现金赠送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给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不含二手房)的买受人发放购房现金。购买住宅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的,给予每套发放6000元现金;购买住宅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套发放4000元现金;购买非住宅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给予每套发放6000元购房现金;购买非住宅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套发放4000元购房现金,以上现金赠送兑付在缴清契税后。

  购房者在领取购房现金后,原则上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如确需撤销,必须将所获购房现金返还至购房现金发放单位。

  办理程序

  1、新建商品房补助申请

  购房人填写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集所需材料(购房补助申请表、购房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事项委托书、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书(由开发企业统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区房产中心统一申请。

  2、存量房(二手房)补助申请

  购房人填写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和其他申请材料(购房补助申请表、购房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事项公证书、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区房产中心申请。

  3、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房产中心将在南昌经开区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将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