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0月,全省13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6.2%,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全省346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3.4%,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11个设区市国考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景德镇市、赣州市、萍乡市、宜春市、抚州市、鹰潭市、上饶市、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

  11个设区市省考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景德镇市、抚州市、萍乡市、宜春市、鹰潭市、赣州市、上饶市、九江市、南昌市、新余市。

  全省100个县(市、区)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10的依次为:铜鼓县、上犹县、井冈山市、泰和县、婺源县、靖安县、遂川县、永新县、安福县、青原区;排名后10的依次为:德安县、青云谱区、分宜县、共青城市、进贤县、高安市、月湖区、安源区、渝水区、新建区。

  (一)设区市

  地表水132个国考断面环境质量排名

  注:1。鄱阳湖、仙女湖分别位于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和新余市境内(上饶市、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湖库断面占比依次递增),总磷按0.05毫克/升标准限值计算水质优良比例和水质综合指数,其余河流断面总磷按0.2毫克/升标准限值计算。2。水质综合指数计算和排名依据《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51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粪大肠菌群和总氮以外的21项指标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计算;数值越小表示该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3。设区市水质先按水质优良比例由大到小排名,水质优良比例相同则按水质综合指数由小到大排名;县(市、区)水质按照水质综合指数由小到大排名。水质综合指数相同时,按小数点后第3位数排名。

  地表水346个省考断面环境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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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县(市、区)

  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10位

  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后10位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环境编辑:张瑞颖复审:邱辉强审签:张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