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圆网讯“本年度受到通报批评3次的主要领导 当年不得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领导依法予以辞退……”5月21日,市委组织部召开相关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聚焦作风建设、突出工作实绩、强化结果运用、层级管理、实行差异考核方面上呈现出五大特点。据悉,今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与主流媒体的“曝光”情况挂钩。

图解市管班子和市管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 实行百分制

  据南昌市委组织部新闻部新闻发言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在考核等次评定方面,主要明确了市管领导班子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将实行百分制,分值由工作实绩、考核测评、市委全委会评议等三部分按45%、45%、10%的比例构成,最后由市委常委会审定。在量化评分基础上,坚持按类评比,将领导班子评定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领导干部采取定性为主的方式,等次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同时,就某些情形应评为或不得评为相应等次作了详细规定。

市管领导班子等次(“好”班子评定)
市管领导干部(优秀领导评定)

  将考核等次评定与主流媒体的“曝光”情况挂钩

  据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卢亮昊介绍,《意见》针对“为官不为”、“庸懒散”、违反“八项规定”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问题,将考核等次评定直接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查办督办的通报结果,以及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的“曝光”情况挂钩(以下统称“通报批评”)。在班子层面,本年度受到1次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为好等次,相关责任人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班子视情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相关责任人视情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市管领导班子(“一般”班子评定)
市管领导干部(基本称职评定)

   本年度受到通报批评3次的主要领导 当年不得提拔重用

  而在干部层面,本年度受到1次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受到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视情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本地本单位本年度受到通报批评3人次及以上的,主要领导(按照干部层级管理权限确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在考核过程中,还注重征求廉政及“八小时外”表现等方面意见。

市管领导班子(“较差”班子评定)
领导干部(不称职评定)

   省内本系统工作排名后3位 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意见》指出,对在产业发展、城市建管、服务民生、党的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的领导班子,以及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强化“首位”意识,对获全国综合先进表彰的,领导班子在综合得分中加10分;获省委、省政府综合先进表彰的,领导班子在综合得分中加5分;获市委、市政府综合先进表彰的,领导班子在综合得分中加2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对在省内本系统工作排名后3位的,以及“全市科学发展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不达标或“打造核心增长极突出贡献奖考核”排末位的,领导班子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信访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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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亮昊介绍,《意见》鼓励创先争优,如,在考核内容上,聚焦了发展、聚焦了服务、聚焦了作风。又如,考核过程中注重考核在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表现,并有针对性地深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一线实地察看,核实实绩。再如,在考核等次评定上,对在产业发展、城市建管、服务民生、党的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的领导班子,以及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评先评优优先考虑。强化“首位”意识,在坚持实行有关“一票否决”的基础上,对获全国、全省、全市综合先进表彰的领导班子,分别给予相应加分。对在省内本系统工作排名后3位的,领导班子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领导 依法予以辞退

  《意见》明确指出,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如:在班子层面,对评为好等次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实行“两提高一优先”,即:本地、本单位的后备干部名额比例适当提高,领导干部评优名额比例适当提高,干部提拔使用优先考虑;对考核综合得分在排名倒数3位或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班子,市委书记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评定为较差等次的班子,除市委书记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外,本地本单位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干部;对连续两年排名倒数3位或被评定为一般、较差等次的班子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又如,在干部层面,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予以通报表扬,并充分体现到用人导向上;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副县级领导干部,不是正县级后备干部的,可列为正县级后备干部,并在提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改任非领导职务;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视情进行降职处理;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依法予以辞退。

  班子受到通报直接影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等次

  此外,《意见》落实“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如在考核综合研判环节,按照层级管理的要求,领导干部的考核听取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充分听取分管市领导的意见。又如,在考核等次评定和考核结果运用上,班子受到通报的,不仅班子考核等次受影响,也直接影响主要领导或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等次;班子考核综合得分在排名倒数3位或被评定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也要视情接受市委书记诫勉谈话或是组织调整。可以说,“板子”打在了责任人身上,有利于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责任。

   实行差异考核 不同县区特点设定个性化考核内容

  《意见》明确指出,市管领导班子对照产业发展、城市建管、辐射带动、作风建设“四个强起来”的要求,采取差异考核、分类聚焦、突出重点的方式,既有共性的考核内容,又有差异化的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工作实绩等内容。重点考核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大局,立足本地区域特征和本单位工作职责的作用发挥情况。

  卢亮昊说,《意见》对照“四个强起来”的要求,按照“差异考核、分类聚焦、突出重点”的思路,针对不同县区的区域特点以及不同单位的工作职责,设定了个性化的考核内容。其中,县区(新区)、开发区等经济主战场,突出聚焦产业发展、新增项目、招商引资、城市建管、社会稳定、作风建设;市直单位突出聚焦服务基层、服务产业、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效能。在此基础上,结合每年工作实际,针对各地区域特点、各单位工作职责,差异化设置部分考核内容。

  在考核的综合研判环节,将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分为县、区(新区)、开发区等3类,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分为党政综合、经济发展、城市建管、执法监督、社会服务、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等7类,对同类别的领导班子进行综合比较。在领导干部方面,民主党派的市管领导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差异化设置考核内容。(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