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圆网讯 近日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南昌市检察院公诉处为规范不起诉案件的执法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部分案件相对不起诉工作指导意见》以补充完善《常见普通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明确了不起诉案件的定义和标准,并详细例举了对11种犯罪作出不予起诉的具体标准。

  据悉,由于常见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发生变化,为统一全市检察机关对拟不起诉案件的标准,南昌市检察院公诉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2010年制定的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已向全市检察机关推行。为确保意见的贯彻执行,南昌市检察院公诉处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推行了建立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健全不起诉案件的通报及说理制度。今年3月,南昌市检察院公诉处对2014年全市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不起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作出错误的存疑不起诉决定、作出错误的相对不起诉决定等三种情形,分别进行归纳、总结,以此来加强对不起诉案件的规范化管理。(陈渊崛 记者 辜砚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