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今年起纳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前9月交易额2120亿元电子商务今年起纳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前9月交易额2120亿元

  昨天,全省电子商务推进大会新闻发布会举行。省商务厅解读了《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意见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去年有31个县跻身全国电商500强县。

   电商直接从业人员30万人

  “我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连续三年实现100%以上的高速增长,增速是全省同期GDP增长的10倍。阿里巴巴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省31个县跻身全国电商500强县,位居全国第十位。”省商务厅厅长王水平介绍,今年1-9月,江西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120.6亿元,同比增长136.5%。其中,网络零售为496.2亿元,同比增长119.7%;特别是农村电商交易额达137.6亿元,同比增长179.7%;跨境电商交易额达310.4亿元,同比增长91.3%。

  全省电子商务应用主体超6.5万家,电商直接从业人员近30万人,分别比2012年增长3.3倍和5.8倍。

  推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王水平介绍,《若干措施》主要分11部分、19条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五大内容。“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占据了5部分,包括支持电商企业融资、推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解决物流配送车辆城区通行问题、完善农村地区快递物流网络、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服务、支持建设电商孵化中心、培育电商实际操作人才等8条措施,“比如,对建成1年以上、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整合电子商务配套企业超过300家、覆盖电子商务企业超过1000家的全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补助”。

   培育电商发展骨干企业

  《若干措施》“引导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中表示,将支持企业拓展网上市场,打造电商品牌,培育一批支撑江西省电子商务发展的骨干企业。包括支持建设网上江西特色专区、鼓励企业拓展线上销售、培育省产品电商品牌、建设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引进电商龙头企业等5条措施。

  比如,对入驻实体企业10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超过3亿元的网上特产专区,给予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自建平台或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且B2B网上年销售额超过(含)5亿元,或B2C网上年销售额超过(含)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等。

  年售亿元农产品将获50万元补助

  《若干措施》中还表示将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包括构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农产品电商品牌等。比如,对江西注册商标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年网络销售额首超1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补助所属企业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规定,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新评选认定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的补助;鼓励各地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电商。同时,省政府已明确从今年开始,将电子商务纳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