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部分行为违纪但称绝非受贿

  新校区建设的同时,学校软件配套也获得发展。

  2003年,南昌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更名为后勤服务集团,物业、餐饮、园林、驾校等公司先后成立,从次年开始,集团所有工资福利不再依赖南昌大学。在周文斌看来,此番后勤社会化改革走在了全国高校前列。

  按照检方指控,这些发展成绩背后伴随有权钱交易。公诉人称,为了得到提拔留任、工作支持、子女入职等关照,南昌大学多个处室、二级学院、附属单位的负责人向周文斌行贿共计人民币130万元,另有购物卡、卡地亚手表、iPad mini等物品。

  对于这些问题,周文斌认为大部分属实,但性质绝非受贿,有相当一部分系下级单位逢年过节发的福利或补贴。

  据后勤服务集团吴姓总经理的证言显示,集团每年向学校上交利润后,学校会返还其中10%给集团领导作为奖励款。由于认为集团取得效益离不开校长支持,他建议拿出部分奖励款给周文斌表示感谢。从2009年到2013年,每年春节都是如此。

  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社科处等科室的福利来源,则包括省人才奖励基金、劳务费、文印费、双学位经费、展板制作费等。这些福利本属于部门员工,但一般也会给周文斌等分管领导留一份,只是不入账。周拿到的数额,每次5000元~1万元不等。

  “我也批评过他们,说不要不要,大家把工作做好就行了。但是你要知道,中国是讲人情的社会,过年过节的时候人家拿过来,好像把我当作人家单位的一个成员,而不在于钱多钱少。你把这个都退回去,那么大家会开心吗?”周文斌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一开始我会想,哎呀算了算了,都给职工吧,我也不缺这个。但是他们不肯,反反复复,我也不愿意为这个事拖拖拉拉,所以才收下。”

  周文斌认为,虽然没有明确流程,但“约定俗成”的是,各下属单位有一定财权和福利经费,那么,福利发多少、发给谁由发放单位决定,“从习惯的角度来讲,你分管哪个部门,这个部门的收益给你一份,情理上是可以接受的”。

  周文斌的辩护律师、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勇不同意受贿的说法。他举例,一名刘姓教师2003年7月被提拔为正处级干部,但其被指控的第一笔行贿却在5年后的春节,金额为5000元,那时他担任人事处处长,“这不合行贿的常理”。

  公诉人则表示,法律并未规定事后感谢的时间限制,时隔较长不影响罪名成立。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周文斌说:“我们单位前同事给我的钱和物(大部分)的确都收了,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是没有遵守廉政准则,没有做到相应党纪要求,对此我有深刻的认识,也愿意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至于性质的认定,我服从法庭的裁决。”

  以往在讲台上,周文斌乐于向国外校长、官员介绍治校和改革经验,题目包括中国高校的改革、大学校长的领导艺术、中国高等教育。他的分享平台是南昌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的援外培训和短期交流项目,该学院是在其任上建立的,截至2013年,留学生从17名增加到700多名,来自70多个国家。

  类似消息以前经常出现在南昌大学官网上。周文斌曾是家里的骄傲,家中老人经常上党校官网了解儿子最近又在做什么。但在周文斌2013年5月10日接受组织调查后,这些消息随着他的简历一起从官网上消失了。

  “如果他没当校长,就不会遇到这么多事情了。”周文斌的姐姐旁听庭审后感叹。

  本报南昌11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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