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江西新闻12月1日电(吴丽霞) 11月下旬,江西省住建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代省政府办公厅草拟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
为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促进水资源有效利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江西省住建厅结合江西省实际,征求意见稿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积极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江西省将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城市水系建设,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综合能力,有效促进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加强规划引导、强化工作统筹、提升住宅小区排涝水平、消减道路广场的雨水径流、增强公园绿地渗透吸纳能力、充分发挥水体调蓄功能等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并拟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融资方式、完善体制机制、抓好典型示范的保障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