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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30日消息,近日,江西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公款旅游、吃喝问题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起,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起,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1起。

  公款旅游、吃喝问题3起

  2013年7月,鹰潭贵溪市流口镇镇长助理苏信勇利用参加在大连市举办的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机会,到山东威海等地公款旅游。苏信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4年间,赣州龙南县东江乡中和村原党支部书记廖文明,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建华使用公款0.9万元组织5名村干部到广西桂林旅游;后又多次使用公款1.27万元用于送礼和娱乐消费。廖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廖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款项责令退赔并上缴廉政账户。

  2012年至2014年期间,赣州瑞金市沙洲坝镇洁源村原村委会主任欧阳水林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招待费支出共计22.41万元,并且存在大量不符合接待要求的烟酒支出问题。欧阳水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起

  2013年12月,鹰潭贵溪市余家粮管所所长张国良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5000元;后又违规报销私家车汽油费和车辆维修材料费。张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规报销的费用。

  2014年秋季和2015年春季两个学期,赣州寻乌县寻乌中学党委委员潘立群违规组织初中部各年级购销教辅材料,从中获得学生购书差价款10.38万元后,以“资料费”名义发放给初中部教师9.01万元、用于初中部各年级办公经费开支1.37万元。潘立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违纪款进行了收缴。

  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起

  2013年4月,鹰潭贵溪市鸿塘镇中心学校校长邹欢林违反工作纪律私自带领4名教师到外地旅游,后又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邹欢林受到记过处分。

  2013年10月,赣州安远县财政局原副局长杜文收受“红包”1万元。杜文被免去安远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并给予杜文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1起

  2015年8月28日,鹰潭余江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细毛违规接受工程项目施工方宴请。陈细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