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出台后,将“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重”这一点引起了极大的舆论关注与公众讨论,不过,此次文件并不仅单单提出了这一条,更重要的如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都是此次文件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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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关于此次医保调整意见,还有哪些要点和亮点是大家应该了解的呢,为此,新浪江西小编将为大家解读那些我们关心的问题。

  医保个人缴费比重为何要提高

  关于此次舆论反响较大的“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重”,此次国务院发布的意见原文为:

  “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众所周知,国民个人医保金额主要来源于两部分: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二者比例由医保诞生之初的1:1提高到了目前的3:1左右。此次意见出台前,就有媒体报道,随着医疗费用上涨和保障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由于并非专业人士,小编也不是很清楚所谓的”风险“是什么,因此不便分析。但是,仅从结论来看,同时提高医保缴费额度(包括政府财政补贴额度与个人缴费额度)应该也属形势所迫,期待有关部门可以给出更加详细且专业的解答。

  如何筹资、筹资标准如何确定

  而对于如何筹资、筹资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此次意见也给出了相应的表述: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江西将提高多少

  由于不同省份不同地区对于医保缴费方案也有着不同的规定,因此,此次意见出台后,医保提高额度肯定也不会由国家“一刀切”,对此,此次意见也给出了详细规定:

  “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因此,对于江西网友关注的医保将提高多少的问题,可能也要等到江西医保管理部门的具体措施公布后才能知晓。

  此次医保调整覆盖哪些人群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三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根据此次国务院发布的新意见,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意见也明文规定: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如何做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统一

  根据此次意见,将在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下,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

  而对于如何保证这一点,国务院也给出了进一步说明: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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