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新余市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3起问题是:

  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胡彦琪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胡彦琪在新余某酒店为其子举办升学宴,违规邀请并收受公司同事礼金16660元,调查期间,有关礼金已陆续退还。经市纪委第六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胡彦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党委免除其新余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分宜县杨桥镇泉邱村违规重复报销电话费问题。2014年和2015年泉邱村委多次违规为村干部重复报销电话费5015元,其中村党总支书记钟金传重复报销2135元。经杨桥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钟金传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报销款项。

  分宜县操场中心学校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5年1月,分宜县操场中心学校违规发放元旦活动奖共计9590元;2015年9月,违规发放六年级教师升学奖共计6400元。经分宜县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操场中心学校校长赵金生警告处分,对分管副校长钟春红、习龙生通报批评,追缴违规发放款项,并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就会失信于民,必须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盯紧年节假期,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新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