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至28日,省委在井冈山举办了高规格的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参会的包括副省以上领导和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1日,记者获悉,有些省直单位副职也参加了研讨班。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会,为何这些省直单位副职可以参加?记者梳理发现,这些省直单位副职领导前面多数有“常务”两字。
带“常务”的省直厅级领导干部有谁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国强就是参会的其中一员。经过梳理,据不完全统计,其实,像王国强这样职务前面带有“常务”两字的省直厅级领导干部并不少。
记者发现,按省委有关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等类别划分,职务前面带有“常务”两字的省直厅级领导干部至少有以下这些人。
其中,省委有关部门包括:江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陈尚云、江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赵力平、江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郭建晖、江西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金炎、江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林强、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舒仁庆等。
省政府有关部门包括: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国强等。
人民团体包括:江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傅卓成,江西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罗莹,江西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海涛等。
所在单位的“一把手”多为副省级干部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注意到,上述这些省直厅级干部所在单位的一把手,多为副省级干部,在省委有关部门中,例如,江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陈尚云所在的省纪委,其“一把手”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
在人民团体中,例如,江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傅卓成所在的省总工会,其“一把手”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谢亦森。
在省政府有关部门中,例如,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国强所在的省公安厅,其“一把手”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郑为文。
设“常务”副职是为更好地协助“一把手”
在省公安厅官网上,记者看到,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国强的分管工作为:负责公安厅常务工作,协助厅长分管办公室、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处、情报信息研判处、新闻舆情处)、政策研究室、警卫局、警务保障部、科技信息化总队。
在省总工会官网上,显示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傅卓成,协助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曾明教授表示,“常务”有点类似于第一副职。一般情况下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协助“一把手”做好本单位的工作,特别是当正职因其他公务繁忙或有可能长期出差不能事事代行正职职能,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工作。像江西省的某些省直部门设立“常务”,更多的是考虑所在单位正职为副省级干部,事务繁重,而且可能还分管了省级党委或是行政的一些其他工作,因此需要一个常务副职来主要协助负责全面工作和履行本部门的职能。这种“常务”副职基本上是正厅级,可以在正职授权或委托下代表本部门开展具体工作。而没有副省级正职领导的厅级单位,正职领导本身就可以也应该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一般不需要设立“常务”副职。这也是多年来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常规干部职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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