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崇仁县纪委消息,因为违规插手工程,为亲属谋利,崇仁县巴山镇副科级干部兼任刘渡村原党支部书记尧华孙被免职并党内警告处分。
尧华孙现年61岁,2015年12月退休。因精明能干、工作突出、素质高,又是刘渡村本地人,在群众中德高望重。2008年,镇党委决定,让尧华孙兼任刘渡村党支部书记。2011年2月,刘渡村新建办公大楼主体工程筹建时,因建设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在没有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召开村干部会研究的情况下,尧华孙与村主任商量,直接将村新建办公大楼主体工程分大楼土建、粉刷装修、门窗及水电安装三个项目发包给其小舅子分阶段承建,工程总造价38.8万元;然后,又将村新建办公大楼附属的大门、围墙、路面硬化、绿化工程交由其侄子承建,约定价款4.8万元。
2015年8月,该县纪委接到群众的举报,随即组织人员对尧华孙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很快查清其违纪事实。尧华孙身为党员干部,利用手中职权,无视党纪,为亲属谋利,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1月27日,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尧华孙党内警告处分,并由镇党委免去其刘渡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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