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成交价的0.29%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每块号牌只限成交一辆车。本次拍卖按成交价的0.29%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12日16时前付清费用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即2016年4月12日16:00前付清全额车款、拍卖佣金及过户服务费用。拍卖会前买受人已付的参拍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不充抵车款和拍卖佣金),待过户完成、买受人提取车辆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买受人账户。
买受人既可以选择在拍卖会现场刷卡缴纳费用或去拍卖公司刷卡缴纳费用,买受人承担银联刷卡手续费26元/笔;同时,也可以选择到银行柜面缴纳费用。
违约会收取车款滞纳费
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不依本规则和拍卖特别说明按时足额支付款项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已付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逾期天数收取车款滞纳费(按每天人民币200元/辆标准收取)。同时,该拍卖公司有权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买受人、委托人需交纳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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