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土地分局党组成员、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贺运辉因下属挪用公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现任职务,区法院原执行局局长刘丛国因下属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公款私存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去年以来,萍乡市安源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到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出重拳’。”安源区委书记程结林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安源区率先在全市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试点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切实唤醒党组织和党员的党章意识,要求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则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安源区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去年以来,全区共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不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22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3人,行政记过1人,诫勉谈话15人。(安源区纪委 漆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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