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

  5月3日,记者获悉,赣州市、宜春市、新余市近日分别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总共有9起。这些问题中,有5起问题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有关,成为违规“重灾区”,多人受到处分。

广告

  发放津补贴成违规“重灾区”

  根据通报,多名干部栽在违规发放津补贴上。其中,新余通报的2起典型问题均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相关:

  渝水区罗坊镇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罗坊镇给在职镇干部发放节假日值班费的同时,重复发放计生加班费和计生执法队(含主要领导)加班值班费,并给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发放综治和计生两项岗位津贴。2016年1月,经渝水区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分管计生工作的罗坊镇党委委员付小华行政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款项2.95万元。

  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杨桥中心学校违规发放2015年上半年教师值日费17720元和教师监考阅卷费6200元。2016年1月,经分宜县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杨桥中心学校校长钟爱军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款项,并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赣州也有2起典型问题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

  安远县天心镇深溪村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年至2015年期间,深溪村以烟叶生产、计划生育、下乡补助、节日补助等各种名义累计向村“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9.7034万元。2016年3月,安远县天心镇纪委给予深溪村党支部书记赖炎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收缴财政。

  赣县韩坊镇小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廖为发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0月和2014年5月,廖为发以学习考察为名,两次用公款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赴深圳、珠海等地旅游,共计花费14267元。2014年12月,廖为发违规使用村级经费7035元为4名村干部购买衣服、报销个人餐费。2015年12月,韩坊镇党委给予廖为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小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分别给予参与公款旅游的小坪村村委会主任王斯红、会计黄孝模、出纳丁常海、驻村干部黄建高等党纪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另外,2012年至2014年间,宜春铜鼓县三都镇城建办以政府下拨工程款、虚开工程款形式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城建办工作人员的加班费和补助等共计30万元,镇国土所所长、城建办主任陈化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个人实得5万元,已被撤职。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