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新鲜出炉。其中,对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求从教以来必须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交流任教经历。
家长评教优秀率须在75%以上
在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中,要求教师在包括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至少各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并且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正高级教师85%)。
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或是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者,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从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从一级教师升正高最快要7年
在学历要求方面,正高级教师需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而高级教师具体条件需获博士学位满2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获大学专科学历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满5年。
此外,一级教师要求获博士学位见习期满;或获硕士学位满2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或获大学专科学历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初中)满4年;或获中师学历满5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满5年。
评“正高”职称要有乡村任教经历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教以来,正高级教师要有3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高级教师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
正高级教师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且有2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3年以上。高级教师需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也要有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一级教师如果不是硕士、博士,则需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老师评职称必须讲授公开课
《办法》对教师的工作任务也做了详尽的要求。其中,正高级教师要求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其中至少有1次市级以上公开课)。至少开设过一门选修课程或主持开发一门地方、校本课程并在校级以上使用一年以上。
与此同时,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也要求完成相应的听课数量,并且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此外,正高级教师还要求获得省特级教师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省级学科带头人或是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荣誉。教研科研方面要求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等条件。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
而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的评定也要求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示范引领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并且,《办法》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倾斜。(记者 蒋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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