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受江西省政府委托,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召开2012—2014年批而未用土地考核约谈会,对2012—2014年批而未用土地考核情况不达标的五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督促相关县(区)政府认真履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提高土地供地率、利用率,促进依法节约集约用地。

  记者了解到,当天,政府分管领导被警示约谈的五个县(区)分别是:乐安县、章贡区、兴国县、安源区、全南县。由于批而未用土地的类型多样,涉及面广,成因复杂,被警示约谈的五个县(区)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清批而未用的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快消化批而未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另据了解,2014年江西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意见》,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土地利用率挂钩”制度,明确要求对考核前三年“批而未用土地占已批土地比例”排名前五位的县(市、区),除民生工程和国家重点工程用地外,暂停受理该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