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微信公众号)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去年12月4日至今年1月17日,省委8个巡视组对29家省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视,巡视中发现了不少问题。13日,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我省已有部分被巡视单位通过官网公布了“整改清单”。
省水利投资集团:
建洪监理公司主要负责人被行政撤职
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存在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问题,省水利投资集团核实发现,水电开发公司在新建区农饮工程材料采购未经集体研究,导致采购材料不合格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对4名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职1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记过1人)。
针对“存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问题,省水利投资集团已配合省水利厅纪检组,对建洪监理以“劳务费”、“办公费”等名义套取现金、违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进行了初核,并根据初核情况立案调查,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纪委对建洪监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朱某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纪律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对无法证实的26500元及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及奖金合计3.05万元予以追缴。对伦潭水利枢纽公司虚开发票套取现金问题,已查实违规报销款16884.10元已退回。
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
2名兼职取酬人员上交35万元薪酬
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少数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未经组织批准在外兼职并领取薪酬”问题后,有1名领导干部立即主动向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纪委说明兼职及领取薪酬情况,并主动辞去所兼职务,全额退还已领薪酬14.98万元。另外,该集团还开展了领导干部兼职取酬专项清理工作,全集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各重点工程项目办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共计1291人进行了自查自纠。经梳理汇总,共68人存在兼职情况,其中2人存在取酬情况,目前2名兼职取酬人员已上交违规领取的35万元薪酬。
针对“存在干部带病提拔和受处理后仍得到提拔使用情况”的问题,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4月上旬对“带病提拔”情况和受处理后任职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2名干部提拔中出现的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倒查,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责任追求。
针对“部分直属单位、项目办、基层站所仍然存在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现象”的问题,经过自查发现,集团直属单位存在超总额标准发放年薪,巧立名目设置各项违规津补贴项目,及部分单位文明单位奖、综合治理奖超标准发放的情况,目前正在整改退交中。另外,部分项目办存在超标准发放劳保用品、违规发放劳保券、包干差旅费、车辆安全奖、行车津贴、生日蛋糕券、三八节福利、电话卡等津补贴的情况,现已全部退缴整改到位。
省粮食局:
35名副处以上干部主动上交“红包”
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治理‘红包’问题不力”的问题,省粮食局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再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已有35名机关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主动上交了2012年以前收受的礼品、购物卡(含2011年春节每人300元福利购物卡)折价款共5.25万元,所有款项已全部上交省廉政账户。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
针对“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问题,省粮食局对巡视反馈的各单位问题组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职工福利发放相关规定,杜绝违规问题发生,共退回各类违规发放的津补贴69.3758万元。
针对“江西工贸学院存在私车公养”的问题,省粮食局已要求该院领导班子10人退回2013—2015年报销的私车保险费,并停止发放所有院领导的车贴。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改“处罚随意、选择性执法”问题
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部分处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勤中心采取实墙隔断,改造入户门的方式,共改造办公室17间,空出面积改造成资料室等,已于4月7日前改造到位;对原招待所房间改建的9间办公室,其卫生间全部改造为公共卫生间,已全部整改到位,全部符合规定。
针对“存在处罚随意、选择性执法”的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全覆盖轮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勤监督,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是对县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重点对企业、群众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所涉单位,进行执法建设,确保把防范工作做在前头。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全局范围内通报3名党员违纪问题
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对干部违纪问题不愿大胆公开处理”的问题,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全局范围内对两局合并以来易全平、宋君华、徐家伟三名党员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针对“农村电影放映短斤少两”的问题,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分3个阶段对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中存在的虚报场次、冒领补贴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立放映情况公示制度——在对2015年全省的公益放映情况进行通报的同时,要求各地建立放映情况公示制度,放映队在每场公益放映活动前,必须在村庄醒目处张贴海报向村民公告,年底须在村委会政务公开栏公示全年放映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并在该局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了收集反映虚报场次、冒领补贴问题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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