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从“九江中院”官方微博获悉,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公告,定于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8时30分在该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斯鑫良受贿一案。记者了解到,斯鑫良案是目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职务最高的贪官受贿案。

  网上公开信息显示,斯鑫良,男,汉族,1950年1月生,浙江东阳人,曾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5年2月落马,是浙江省被查处的第一位省部级官员,被称“浙江首虎”。

  2015年6月1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斯鑫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斯鑫良同时被开除党籍。

  经查,斯鑫良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2016年6月3日,据高检网消息,斯鑫良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斯鑫良利用担任中共湖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