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萍乡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办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安源区八一街永昌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谭英违规领取低保金

  谭英转为八一街道办事处工薪编公职人员后,在明知不符合享受低保金政策情况下,仍然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自2012年1月至2016年8月共违规领取低保金13790元。2016年11月,经八一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谭英警告处分。

  湘东区湘东镇巨源社区什竹坡居委会原书记喻金开伙同他人套取国家住房租赁补贴款

  2011年至2012年期间,喻金开伙同巨源社区杉坡里居委会原主任李静(已另案处理),采取虚报居民住房租赁补贴年审申请的手段,共同套取国家住房租赁补贴款,喻金开从中分得8500元。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3月,经湘东镇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并报区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喻金开开除党籍处分。

  芦溪县南坑镇山田村截留低保资金

  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山田村将46名低保户一卡通统一收归村里保管,在支部书记刘中文、村委会主任谢杰萍的默许下,由支委委员廖忠萍、村委委员刘福林经手从中截留低保资金共计14600元。对此廖忠萍、刘福林负直接责任,刘中文、谢杰萍负主要领导责任。经南坑镇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刘中文党内警告处分;经南坑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谢杰萍、廖忠萍、刘福林党内警告处分。

  上栗县鸡冠山乡砖岭村套取生态移民项目资金

  2015年上半年,砖岭村采取与村民签订捐助协议,并返还每户1000元的形式,套取生态移民项目资金98000元,用于支付村级道路建设工程款,村党支部书记钟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1月,经鸡冠山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钟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莲花县闪石乡西江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小军套取征地补偿款

  2013年2月,刘小军在协助闪石乡政府征地工作期间,将老路坊线公路两侧的荒地以林地的名义,虚列在西江村小组和其父亲刘铁书的名下进行征地补偿登记,个人套取补偿款共计27799.20元,刘小军因犯贪污罪,被检察机关判处缓刑。2017年4月,经莲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小军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