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通报了1起脱贫攻坚工作失职问责案件,两位村干部工作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今年6月,新余高新区水西镇丁下村没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导致中房村小组一名符合标准的低保户未纳入贫困户对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日前,水西镇纪委已给予丁下村党总支书记刘正根党内警告处分,另一位村干部已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