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从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16年以来,江西省第二批因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或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道路运输企业共有11家,其中宜春共2家。

  据了解,这11家负有致人死亡责任事故或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运输企业中,因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事故责任有7家,所属车辆有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有4家,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事故责任,且所属车辆有多起交通违法有1家。具体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