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西湖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洪城商圈管委会综合执法队协管队员谌贻松,利用工作之便,于2017年1月25日至3月6日先后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6次,共计费用2034.44元。依据相关规定,洪城商圈管委会给予谌贻松辞退处理,并责令退回全部费用;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西湖区纪委给予其分管领导洪城商圈管委会副主任邓成梁全区通报批评。(记者 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