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然而有些村干部却将其当成了个人的“摇钱树”。近日,江西省黎川县纪委通报了一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日峰镇回上村洗马坑小组原组长赵兴发因侵占村集体土地款,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在别人眼中,作为村小组长的赵兴发,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官”,然而在赵兴发看来,自己手里这些微权力却可以谋得大利益。他认为自己是村小组组长,就有权处置村小组的集体土地。2011年起,他先后4次将洗马坑小组共计2.68万平方米的山地以出租名义非法出卖给李某等8人,且事前均未征求村民意见,未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讨论。为防止被村民发现,事后赵兴发采取隐瞒一部分下发一部分的方式,侵占土地款获利30.3万元。

  2016年5月,黎川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赵兴发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卖地的钱都分给村民了。”刚开始,赵兴发还心存侥幸。“你卖了多少地,卖给了谁,得了多少钱,我们都调查得清清楚楚,那些买地人的名单都在本子上记着呢。”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赵兴发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第一次看到卖地所得的钱,我心里也害怕过,但更多的是兴奋。说实话,这些钱来得快,来得容易,到后来认为没有人发觉,我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打起了这些地的‘算盘’。”赵兴发表示。

  “这起案件的查处,暴露了赵兴发本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也反映了基层制度缺失、监管不力等深层次问题。”黎川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问题,该县一方面开展案件警示以案明纪,另一方面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完善规章制度,严惩违纪行为,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程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