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等中央三个规范性文件主要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我市有关文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殷美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三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习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巡视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依规管党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牢牢把握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持续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要抓好学习培训,将“三个文件”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的学习内容。要加强队伍建设,选好配齐巡察干部,为巡察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落实政治责任,县区要向中央、省委和市委看齐,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

  会议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有关意见。会议强调,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着眼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而作出的重大制度设计,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加强培训、加强支持、加强运用,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增强代表履职实效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着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职责。要进一步明确代表履职内容要求、健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会议审议了《中共南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在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自觉支持、配合和接受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要明确监督内容、完善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会议审议了《中共南昌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办法》,强调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