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记者从赣州市纪委获悉,定南县通报1起村干部合伙套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3名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元。

  经查,2013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岭北镇迳脑村党支部书记梁在胜、村委会主任张泽平与村民兵连长李德华,在协助岭北镇政府开展迳脑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过程中,利用经手参与测量农户房屋拆除面积、上报农户名单和发放拆旧补助资金的职务之便,虚报房屋拆除面积,合伙套取69143.9元的拆旧补助资金并予以私分。其中,梁在胜分得20500元,张泽平分得20500元,李德华分得20698.9元。梁在胜、张泽平、李德华等人身为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并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而且已触犯刑律,构成贪污罪。梁在胜、张泽平、李德华等3人被免去定补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