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获悉,近日,崇义县档案局局长周杰因公车私用问题被处分。

  经查,2016年11月7日,周杰乘坐崇义县“公务用车平台”赣B8011G公车到丰州乡欧家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当天下午16时左右,周杰离开欧家村后没有及时返回县城,而是乘坐公车专程前往丰州乡白石村购买农副产品,往返里程16公里。此外,周杰还有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违纪行为。

  2017年9月,经崇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