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余江县纪委获悉,该县对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分别是:

  1、塘潮源林场党总支部书记张建华违规套取贫困林场资金等问题

  2015年,张建华任塘潮源林场副场长主持工作期间,通过签订低产林改造项目虚假合同违规套取贫困林场资金31.838万元,用于林场日常开支。2017年8月1日,张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锦江镇石港村党支部书记桂金德违规挪用民政专项资金问题

  2013年桂金德利用职务之便,将上级拨付的6.59万元民政专项资金挪用于石港村村部建设开支。2017年4月14日,桂金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洪湖乡敬老院院长王华军违规套取优抚资金问题

  2015年、2016年王华军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等方式,违规套取民政优抚资金共计8.324万元,用于敬老院日常开支。2017年5月18日,王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