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危旧房改造补助是多少?新房建设的补助有没有按时发放到位?”这是巡察组工作人员在贫困户家中核实危旧房改造补助的情形。8月底,新余市纪委抽到30余名党员干部成立4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县区、乡镇、村进行2个月专项巡察。

  高新区水西镇党总支书记刘正根没有按要求,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导致中房村小组一名符合标准的低保户未纳入贫困户对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9月20日,高新区水西镇纪委给予刘正根党内警告处分并予以通报。

  今年以来,新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组合拳”。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立体监督网络,在常规来电、来信、来访监督基础上,开通清廉新余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扶贫领域举报直通车”,受理“直通车”举报102件次;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68次;市县纪委领导全部挂点乡镇扶贫监督,全市38个乡镇(办)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履职作用,抽调35名纪委委员扎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一线。同时针对扶贫领域“对症下药”进行核查回访,确保件件有着落。市纪委制定《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办法》,确定5方面28种问责情形;紧盯扶贫领域易发腐败重点,对作风不实、优亲厚友、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进行快查快结;对已查处扶贫领域案件群众满意情况进行回访、对信访反映涉及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工作底数,明确3类重点对象、4类重点问题,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6件;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3起56人,其中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26起27人,扶贫资金财物使用问题23起26人,帮扶干部作风不实问题4起3人;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点名道姓、不留情面,曝光典型案件18起27人。(新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