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余张茜 熊安群 特约通讯员雷勉鸿)近日,瑞昌市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违纪款清退现场会在洪源村召开,部分洪源村和北亭村村民领到了退还款。洪源村村民张绪献领到街道干部发还的700余元钱,心怀感激地说:“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们领到了这笔钱。”

  2007年,瑞昌市某局退休干部范某等4人合伙在洪源村承包185亩土地种植白杨树,并申报了2002年完善退耕还林项目。2010年至2015年,范某等人以其亲属等名义造表,并假冒组长签字等方式,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101976元。该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范某等人有关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将该款项予以暂扣。今年4月,该市纪委给予范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另两名关联人党内警告处分。

  自开展整治基层“微腐败”活动以来,该市纪委共查处“微腐败”问题88起,处理131人,其中73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开通报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64起,涉及89人。严查扶贫领域腐败方面,共查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问题24件,处理30人,党政纪处分10人,重点查处武蛟乡上湖村支书何某挪用侵吞扶贫资金案、洪下乡瓜山村支书徐某骗取扶贫专项资金案,2人均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