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在近两年时间里,7个业务所先后组织公款旅游共10批次。针对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存在的一系列历时较长、参与者众多的公款旅游问题,近日,经报省纪委同意,省住建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对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党委进行了严肃问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出了处理。

  经查,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置党纪于不顾,在2014年至2015年,出现了有组织、多批次的公款旅游现象。该院所属的规划一所、二所、三所、四所、市政设计所、建筑设计所、风景园林设计所先后组织公款旅游共10批次。有的借参加会议之机绕道旅游,公款报销开支;有的以学习考察为幌子,组织到国内热门旅游景点旅游甚至出国(境)旅游;有的虚列项目开支,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旅游费用。

  对这一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对问题失察失管、放任自流。个别班子成员不仅不履行职责把好关口,甚至还“搭便车”参与公款旅游。为严肃党纪,省住建厅党组决定,给予院党委书记刘天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晓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冯阶明,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邹成伟进行诫勉谈话。此外,驻厅纪检组还严肃追究了7名直接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并收缴相关违纪款。

  目前,省住建厅党组已将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记者张武明 通讯员刘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