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余江县民政局主任科员、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汪华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汪华平多次收受刘垦场民政办万荣汉、官斌兴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36000元人民币。汪华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28日,汪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新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宁新明分6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13500元人民币。宁新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18日,宁新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文联副主任科员李雨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时任余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李雨样多次收受刘垦场民政办万荣汉、官斌兴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18000元人民币。李雨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22日,李雨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春节,杨谦分3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4400元人民币。杨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18日,杨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低保股股长程素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程素春分5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56000元人民币。程素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18日,程素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救灾、优抚股股长刘红卫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刘红卫分11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28000元人民币。刘红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18日,刘红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股股长张梁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张梁东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22200元人民币。2018年3月18日,张梁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五保”供养股股长熊武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熊武远分4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6000元人民币。2018年3月18日,熊武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股长吴火生违规收受礼品、宴请问题。2014年5月,吴火生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主任万荣汉的礼品,礼品折价1200元人民币。2014年6月,吴火生将本人宴请朋友的餐费800元放在刘垦场民政办报销。2018年3月18日,吴火生受到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持续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礼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加大监察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来源:余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