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廉洁抚州

  近日,南丰县纪委实名通报了2起扶贫工作履责不力典型问题。分别是:

  南丰县东坪乡甘泉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三根履责不力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期间,邓三根作为本村五保户严某某的帮扶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跟踪帮扶工作职责,致使其帮扶对象严某某一直居住在无水无电、条件较差的环境里。2018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邓三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南丰县三溪乡三溪村委会主任吴文强作风不实问题。2016年10月,吴文强作为本村吴某某、唐某某等5户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在2017年帮扶过程中,未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及时填写“一证两册”(贫困户登记证、干部帮扶手册和优惠政策宣传册)内容,走访帮扶对象次数较少。2018年6月,经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文强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务必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警醒自己,强化责任担当与履责意识,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以全县开展的“改进干部作风”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查摆“怕、慢、假、庸、散”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南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