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江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年初,共青城市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发现部分乡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违规问题较为突出。近日,共青城市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经查,2015年至2017年期间,苏家垱乡乐坪村、青山村、大桥村、金垅村、永红居委会,泽泉乡关帝庙村、长塘村、花园村等8个村(居)10户危房改造户存在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问题,其中不符合申请资格的4户,超建筑面积改造的6户。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共青城市纪委监委、苏家垱乡纪委、泽泉乡纪委分别对16名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有关违规资金已责成职能部门予以追缴。

  共青城市纪委监委对5名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处理:共青城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城建科科员况野作为全市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对业务工作核查不细、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苏家垱乡人大主席王春根、泽泉乡人大主席袁家杰作为本乡此项工作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职,对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苏家垱乡民政所所长万申生,作为本乡危房改造工作的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能,对问题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泽泉乡农医所所长况清水,作为本乡危房改造工作的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能,对问题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苏家垱乡纪委对5名村干部分别作出处理:大桥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熊国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前一处分的处分期内),金垅村党总支书记王太火、乐坪村委会主任查润金、青山村委会原副主任查木金、永红居委会副主任王金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泽泉乡纪委对2名村干部作出处理:关帝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平耀和花园村委会主任潘盛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泽泉乡长塘村原4名村干部对危房改造把关不严,并有其他违纪问题,前期共青城市纪委已作出处理并通报。(共青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