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廉赣州

  8月8日,于都县对41名干部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等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

  经查,宽田乡、黄麟乡、新陂乡等3个乡镇在脱贫攻坚中存在履责不力、作风不实,农村环境脏乱差、村级组织建设薄弱、扶贫项目推进较慢等问题。县脱贫攻坚“9+3”工作第四专项督导组、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验收组存在工作督导不力、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

  经于都县委研究,决定对宽田乡、黄麟乡、新陂乡等3个乡镇和41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宽田乡党委书记刘国柱和党委副书记、乡长闵燕青履行脱贫攻坚乡镇直接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宽田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刘志仁,新陂乡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谢晓君,县司法局新陂司法所所长方地寿未认真牵头落实所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黄麟乡党委组织委员丁诚邦,未认真牵头落实所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县脱贫攻坚“9+3”工作第四专项督导组组长谢金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宽田乡石马村党支部书记肖斌、村委会主任肖东斗、第一书记周伟,黄麟乡杨屋村党支部书记刘根福、第一书记易龙辉,新陂乡群联村党支部书记钟盈柏、第一书记邱吉芳,光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金荣,分别予以立案审查。

  宽田乡党委副书记王锋、乡人大主席刘石赟,黄麟乡党委副书记赖海川、乡人大主席杨翠春,黄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肖卫平,新陂乡人大主席丁玉祥未认真牵头落实分管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宽田乡扶贫办主任易小兵、乡国土所长刘爱长、乡干部(驻石马村)杨哲坤、石马村帮扶干部段先有,黄麟乡杨屋村帮扶干部任善和,新陂乡光明村帮扶工作队常驻队员陈彪、乡国土所所长刘德贵、乡圩镇管理所所长汤禄红、乡公路站站长丁家英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验收组组长、县非税收入局局长刘经忠进行诫勉谈话。

  黄麟乡党委书记王光锦和党委副书记、乡长吴宏平,新陂乡党委书记谢海荣和党委副书记、乡长郭瑞金履行脱贫攻坚乡镇直接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新陂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谢燊,乡党委宣传委员刘金连,政府副乡长肖超,政府副乡长冯亮明未认真落实所驻村或分管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对宽田乡石马村原帮扶干部钟久长、新陂乡光明村第一书记谭金平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通报指出,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脱贫攻坚责任,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落到实处。要狠抓问题整改。认真对照宽田乡、黄麟乡、新陂乡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跟踪问效,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于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