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编办副主任李章泽在《求是》(2018年第10期)上撰文谈机构改革。

  李章泽在文中谈及中央对机构改革要求的诸多细节。有媒体摘编了部分内容,小微君特在此分享给大家。

哪些改革书记要全程过问?

  哪些改革书记要全程过问?

  李章泽透露,组建转隶、“三定”和省级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等,都要党委(党组)书记亲自牵头组织,全程过问。

  文章说,各地区各部门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主体。只有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才能真正把机构改革落实到位。

  根据中央要求,各省级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机构改革任务承担主体责任。需要结合实际,构建有效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和工作程序,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强化保障体系,推动改革有条不紊深入开展。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必须亲力亲为抓改革。需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对一些关键环节,如组建转隶、“三定”和省级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等,都要亲自牵头组织,全程过问。需要细化责任,形成部门内部或地方各级党委间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

  文章指出,这次机构改革方案,都是认准了方向、不仅要改而且必须改到位的。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有坚忍不拔的毅力,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涉及机构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能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尽快进入角色、履职到位。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省级机构如何改?

  李章泽介绍,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报党中央批准后方可实施,不能擅自行动。

  文章说,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机构职能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报党中央批准后方可实施,不能擅自行动,不能一哄而起。本地区本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通过正常渠道按程序逐级反映报告。

  机构改革期间,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三定”规定印发后,新机构需要抓紧完成调整落实工作,并向中央报送方案落实情况和总结报告。各省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后,需要抓紧组织实施,并向中央报送方案落实情况和总结报告。

  文章指出,各地在推进机构改革过程中,中央有具体要求的,要一竿子插到底,不折不扣落实下去,确保政令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中央提出原则要求的,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加大探索力度,条件成熟的加大力度突破,条件暂不具备的先行试点、梯次推进。

  改革中有哪些禁区?

  李章泽还强调了机构改革的纪律问题,重点是政治和组织纪律、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有许多行为被明令禁止。

  比如,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文章要求,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和处置机构变动所涉及部门、单位的资金和资产。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移交经费管理职能,及时足额划转各类资金,全面清理各类经费和债权债务,全面清查各类资产,编制清册,不得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得借改革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不得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不得使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纪念品或礼品,不得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文章还指出,要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察任务。要开展全程督察,重点督察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督察中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建立奖惩机制,对改革抓得实、有效果的要表扬奖励,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通过督察,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来源:求是、公务员思想动态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