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南昌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出台,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需满足在昌注册运营、经费支出稳定、研发团队稳定等条件才能进行申报,同时机构在建设期内最高可获20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将追回已安排的财政资金,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任德志 实习生万沁姝

  前提:注册运营1年以上

  根据《办法》,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以及技术转移转化、衍生孵化、科技服务等活动,采用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作,研发经费稳定、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

  同时,申报新型研发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有用于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且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500万元;年度投入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且不少于15人;建立了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主攻共性技术难题,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同时开展自主研发,培育新经济、新业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先导产业。

  最高可获2000万元经费

  《办法》提出,鼓励国家大院大所、知名高校、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在昌设立研发机构,可在建设期内根据建设目标及内容、创新水平、投资规模等分期分档给予不高于2000万元的支持,建设完成后需经评审确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期一般不超3年。

  对通过评审授予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对通过评审授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给予优先安排,及时审批。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各类急缺高层次人才,并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给予政策支持。

  此外,新型研发机构进口科研用仪器设备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材料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南昌市科技局每3年组织一次新型研发机构绩效目标考核,考核达标的给予100万元奖励性支持,考核优秀的给予300万元奖励支持,考核不达标的撤销新型研发机构资格,且不再享受相应政策扶持。南昌市科技局还负责开展对新型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南昌市财政局根据南昌市科技局公示的评审结果拨付相关扶持资金,并可根据工作需求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将追回已安排的财政资金,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