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 专项行动

  10月22日,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四部门联合发文,决定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本次行动由省人社厅牵头,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参加。

  本次行动的内容有哪些?

  结合智能监控筛查疑点、投诉举报线索,结合随机抽样,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针对有举报线索的案例,开展重点检查,一追到底。检查重点如下:

  检查定点医疗机构

  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包括以下九种:

  01

  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02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医保)卡等行为;

  03

  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04

  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05

  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06

  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07

  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08

  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09

  重点检查一些特殊治疗项目: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项目。

  检查定点零售药店

  重点检查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转移刷卡等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检查参保人员

  重点检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包括:

  01

  复查大额医疗费用票据。对2017年以来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具体额度各地根据情况确定,下同)的票据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数据,对5万元以下票据抽样复查;对反复轻症住院病人,抽查一段时间内住院病历,对比前后病史、检查、化验资料的一致性。

  02

  复查过高门诊费用的真实性。重点复查2017年以来,年度门诊医疗费用明显增高参保人员的就医情况。对门诊费用排名前100位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情况,对其他参保人员就医行为抽样复查。

  打击骗保,从我做起

  医保基金是患者的救命钱,依法严厉打击骗保行为,既是我们的职责,更是为了保障每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希望每位朋友都能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敢于对欺诈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说“不”,真正让医保基金公平、高效地惠及更多需要它的人。

  来源:江西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