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昌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码头镇长流村党支部书记周升斌等人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5年7月码头镇长流村党支部书记周升斌、民兵连长周志仁、会计费伦美、组织干事黄开明、妇女主任马小兰,分别违规报销私人费用900元;2017年5月又分别报销私人费用800元。2016年、2017年长流村还两次违规给党员发放纪念品。2018年10月,码头镇纪委给予周升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志仁、费伦美、黄开明、马小兰诫勉谈话。(瑞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