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提高各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日前,市医保局完成了对市本级189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严格按照协议管理进行,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当面点评等形式,结合日常稽核、专项稽核及专项行动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

  市医保局在此次年度考核中,对考核优秀的南门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5家定点零售药店给予增加“一卡通”服务资格或通报表扬的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安康骨干医院等2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6家定点零售药店视情况分别给予暂停业务、取消“一卡通”资格、扣除责任金、扣除违规费用、限期整改等处罚;对管理混乱的博大医院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其医保住院结算业务;对严重违规的华山医院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家定点零售药店,取消定点资格。

  据悉,此次年度考核共处罚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4家,分别扣除超协议指标金额1185.98万元、责任金528.43万元、各类违规金额224.8万元。

  来源:抚州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