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昌县纪委实名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起问题是:

  广昌县法院后勤中心主任吴振华使用公车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8年以来,吴振华利用其保管单位公车油卡的便利条件,使用公车油卡为私车加油6次,加油金额共计2358.9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2月,广昌县纪委给予吴振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履责担当,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广昌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