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

  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市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

  会昌县晓龙乡桂林村原村委会主任肖磊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7年下半年,肖磊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桂林村村庄整治建设工程介绍给邹某某承包。2018年3月,肖磊向邹某某索取财物0.6万元,非法收受邹某某财物4万元,共计4.6万元(其中未遂1.4万元)。肖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肖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时任桂林村党支部书记邹清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宁都县东韶乡政府扶贫专干郭仙保骗取扶贫补助资金等问题。2016年,郭仙保利用管理全乡贫困户国网信息系统、负责录入贫困户帮扶资金信息的工作便利,违规将其妻子彭某虚列为贫困人口。之后,郭仙保虚报彭某养殖牛3头,并录入乡产业帮扶资金发放台账,骗取产业扶贫资金0.3万元。2019年1月,郭仙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3

  兴国县城岗乡榔槎村党支部副书记张继镇在贫困识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3年,张继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子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致使其子违规享受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贴息0.4214万元、产业奖补0.1万元,共计0.5214万元。2018年9月,张继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4

  大余县青龙镇敬老院院长陈建华违规侵占五保金、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7年8月、2018年8月,陈建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违规侵占五保户的五保金0.128万元、私人钱款0.12万元。青龙镇敬老院还存在套取分散五保金、慰问金、救灾款等问题,陈建华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11月,陈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退还和追缴。

  上饶

  近日,上饶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玉山县环卫处违规购买香烟用于接待问题。2017年,玉山县环卫处先后违规购买硬中华、极品金圣等香烟共计12890元,并以广告发票方式在单位财务冲抵报账,用于公务活动接待。毛坤强作为玉山县环卫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23日,毛坤强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婺源县浙源乡凤山村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2014年12月,凤山村套取村小组的路面硬化项目资金13000元钱用于购买土特产支出。单树林作为时任凤山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13日,单树林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