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9年,财政部下达我省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8亿元,比2018年增加3.7亿元,增幅达13.67%,其中,包含我省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全国优秀奖励8000万元和我省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考核全国优秀奖励2000万元,均为最高奖励标准。

  目前,我省2019年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至县(市、区)。下一步,我省将不断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同时,督促市、县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多方面规范扶贫资金用途,促进扶贫资金精准使用。(记者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