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不严不实!违规发福利!赣州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兴国: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兴国县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经查,2013年至2017年,周九发在任兴国一小校长期间,该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购物卡形式违规发放职工福利2.7万元,其中周九发个人得款0.3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列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费用套取资金5.7512万元,收取费用1.7329万元不入账,用于冲抵单位招待费。对此,周九发负直接责任。

  2019年6月,周九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国县纪委监委)

  宁都:通报一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宁都县通报一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经查,2018年,黄石镇大雅坪村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张某上报镇民政所,镇民政所向县民政局上报五保名单时,该镇民政所所长郭彦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未将张某列入名单中上报。直到张某到村委会及镇民政所反映其五保补助未发放时,郭彦芳才发现未将张某材料上报县民政局。经县民政局对该问题入户调查并审核通过后,补发了张某的五保补助金。对此,郭彦芳负有直接责任。同时,郭彦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9年6月20日,郭彦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都县纪委监委  宁霁轩)

  向服务对象索取、收受财物

  南康区3名干部被查处!

  为深化作风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近日,南康区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2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南康区国土分局原耕地保护科科长肖先懿向服务对象索取、收受财物等问题。经查,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肖先懿在负责临时用地审批时,以借为名向服务对象索取人民币共计6万元;在负责土地使用权变更时,以借为名向服务对象索取1万元。2015年3月至2017年9月,肖先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或个人申报的土地审批事项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服务对象财物共计21.1544万元。肖先懿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南康区纪委监委给予肖先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责令其退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受贿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南康区车辆超限超载监测站工作人员廖晓东、夏智博向执法对象索要财物问题。经查,2018年3月,廖晓东、夏智博在执法过程中向执法对象货车司机黄某某索要、收受价值60元的两箱矿泉水,造成不良影响。案件调查期间,廖晓东、夏智博将财物折合人民币60元退还给货车司机。2018年6月,廖晓东、夏智博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来源:赣州市纪委监委、清廉赣州QL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