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将至,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的高峰期。 8月12日,九江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发布了《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中心城区禁燃区域焚烧香纸等祭祀用品的通知》: 中元节期间,严禁在禁燃区域内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不得在中心城区的街、路、巷、广场、公园、江岸河堤等公共场所焚烧香纸祭品、燃放鞭炮。
快来看看具体的禁燃范围↓↓
九江市中心城区禁燃范围东至青岛啤酒厂东侧的光荣路及绕城高速; 南至庐山北侧规划绕城高速、东泉路、天池路及赛城湖北岸; 西至沙阎路、赛城湖东岸、碧桂园项目用地西界及淦水路围合的区域; 北至武九客专。
具体实施区域
浔阳区、八里湖新区全区域; 濂溪区: 五里街道,十里街道,虞家河乡,新港镇新港村、荷塘村、洪垄埂村、太平桥村、郝家咀村、长岭村、竹林庵村、芳兰村、乌石山村,威家镇威家村,莲花镇东城村、谭畈村、新桥村、妙智村、龙门村。 经开区: 七里湖街道,滨兴街道,赛城湖垦殖场,向阳街道通畔垄村、刘家塘村、梅山村、九龙村、排山村,永安乡永安村、爱民村、滨江村、爱国村、官湖村、新民村; 柴桑区: 城区东至沙城工业园与赛阳交界处、西至通江大道、南至杭瑞高速、北至武九客专铁路线以内区域。
九江各县(市、区)县城建成区及中心集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爆竹。
据了解,中元节期间还将严查不文明祭祀行为。 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在禁燃区域内焚烧香蜡纸烛等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 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中心城区进行全面巡查执法; 对阻碍联合巡查执法、煽动闹事、威胁、殴打执法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违反上述行为的,将在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在此, 倡议广大市民们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安全祭祀, 采用鲜花、网络、电子香烛等方式祭祀, 使用低碳、环保的现代文明方式来表达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