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赣州发布

  《关于赣州市“中元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通告指出,中元节期间赣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需在指定的区域焚烧香蜡、纸钱否则予以处罚!

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在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全域及各县(市、区)政府划定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严禁火种上山。

  市民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

  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

  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随地焚烧祭祀用品的

  将依法予以处罚

  对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或情节严重酿成火灾的

  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具体通告内容如下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赣州市“中元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为加强消防安全,改善空气质量,维护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中元节期间(俗称“七月半”)安全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全域及各县(市、区)政府划定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市民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

  三、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严禁火种上山。

  四、广大市民要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自觉开展或参与网上祭祀、社区共祭、室内祭祀等形式的祭祖活动,并主动制止和纠正不文明祭祀行为。

  五、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绿色环保、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祭奠。

  六、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随地无序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情节严重酿成火灾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

  那么,今年赣州城区集中焚烧点在哪呢?

  这里有份最全集中焚烧点 赶紧告诉身边朋友

大家记住这85处集中焚烧点大家记住这85处集中焚烧点

  目前,各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了

  发现违规违法燃烧、燃放行为

  将严肃处理

  8月15日就是中元节了

  赶紧把这消息告诉身边的朋友吧

  提醒注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