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赣州发布
《关于赣州市“中元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通告指出,中元节期间赣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需在指定的区域焚烧香蜡、纸钱否则予以处罚!
严禁在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全域及各县(市、区)政府划定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严禁火种上山。
市民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
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
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随地焚烧祭祀用品的
将依法予以处罚
对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或情节严重酿成火灾的
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关于赣州市“中元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为加强消防安全,改善空气质量,维护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中元节期间(俗称“七月半”)安全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全域及各县(市、区)政府划定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市民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
三、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严禁火种上山。
四、广大市民要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自觉开展或参与网上祭祀、社区共祭、室内祭祀等形式的祭祖活动,并主动制止和纠正不文明祭祀行为。
五、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绿色环保、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祭奠。
六、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随地无序焚烧香蜡、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情节严重酿成火灾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
那么,今年赣州城区集中焚烧点在哪呢?
这里有份最全集中焚烧点 赶紧告诉身边朋友
目前,各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了
发现违规违法燃烧、燃放行为
将严肃处理
8月15日就是中元节了
赶紧把这消息告诉身边的朋友吧
提醒注意哦!